添加日期:2018年2月8日 阅读:1727
近日,国家民政部近日在官网发布消息称,我局接到反映,有组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,涉嫌为非法社会组织,并曝光了179个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(名单将持续动态更新),提醒公众谨防上当受骗。
同时,民政部表示,为获得取缔非法社会组织的有力证据,欢迎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以下渠道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(包括组织名称、组织者、参加人、活动时间、活动地点、网站、电话、邮箱、微信群等),既可以登陆中国社会组织网(www.chinanpo.gov.cn)首页的“投诉举报”专栏,在线发送相关证据材料,也可以通过邮箱(jbshzz@vip.163.com)和传真(010-58124144)方式举报。
在此次曝光的179个非法社会组织名单中,涉及医疗健康近30个,并大部分与中医有关。
具体名单如下:
1.中国中医药学会
2.中华中医传承发展联合会
3.华夏中医药学会
4.中国中西医结合研究会
5.中医药期刊学会
6.中国民间中医协会
7.中华中医行业协会
8.中华中医药发展基金会
9.中国中医药行业科技发展交流中心
10.中华中医药卫生学会
11.中国民族中草药研究会
12.养生产业协会
13.中国养生茶发展研究中心
14.中华中西医结合骨病研究会
15.中国推拿按摩学会
16.中国保健按摩协会
17.中国保健科技学会
18.中国保健品行业发展促进会
19.中国健康产业规范委员会
20.全国脊诊整脊学术委员会
21.中国营养研究中心
22.全国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
23.中国整形博士联盟
24.中华民间中医协会
25.中华医学基金会
26.中国中医药协会
文章来源:
1.凡本网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”的所有作品,均为广州金孚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-1168医药招商网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,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。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,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,并注明“来源:1168医药招商网http://www.1168.tv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.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(非1168医药招商网)的作品,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和对其真实性负责,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。
3.其他媒体、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,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第一来源,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。
4.如涉及作品内容、版权等问题,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,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。联系邮箱:1753418380@qq.com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
【适用范围】用于缓解颈、肩、腰、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、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。【使用方法】外用。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,轻轻按摩2-3分钟,每日2-3次。